网校会员单位应用培训申报标准
       网校应用培训是针对会员单位辖属用户的学习计划,基于网校服务进行信息化学习,应用培训直接决定网校服务功能应用实效,请各会员单位参考本标准流程申报及执行培训计划。
       网校培训方式分为远程培训自主培训派员培训三类。远程培训是指签约单位向总站申请网络远程培训自主培训是指签约单位向总站申请单位自行培训派员培训是指签约单位向总站申请派员驻地培训。培训计划在每季度首月申报,会员单位在签约后向总站申请,逾期30天未申报则统一默认远程培训
一.远程培训流程标准:
1.远程培训是通过网络会议方式进行,会员单位在签约后10天内完成辖属用户注册,可向总站预约远程培训具体时间,总站在接到预约申请之后安排技术进行培训。
2.网校标准资费包含远程培训,因此远程培训不涉及培训费用,单位逾期未申报则统一默认远程培训。总站提供操作视频或图文素材,用户可在后期随时观看学习。
二.自主培训流程标准:
1.自主培训是会员单位向总站申请,自行组织辖属用户开展线下系统培训。总站可提供对应服务的培训素材在线问答,并可辅助参与单位培训所涉及的技术指导
2.自主培训涉及的培训话费培训奖品培训经费是基于会员单位自主申请,由代权人根据项目核价培训申报实况认定,会员单位需依照培训计划执行培训事项。
3.培训话费培训奖品培训经费由会员单位自主申报,一经核定则不可变更。培训经费由承办方受权使用,培训奖品由厂商负责售后,会员单位需监管财物专用
4.网校培训话费培训经费培训奖品属于网校总站授权使用,培训方需严格履行培训义务,及时反馈培训实况素材,培训素材由代权审核通过方可完结培训申报。
三.派员培训流程标准:
1.派员培训是局委馆站单位批量用户培训项目数据部署时,可向总站提前协调申请派员培训。实际交付金额低于伍万元(包含培训费)的项目暂不接受派员培训。
2.派员培训一般限定两人,培训费用不含人员往返交通食宿等事项支出。会员单位需提供基本交通食宿条件,并将相关费用核定后列入双方项目合作计划提前预付
3.派员培训根据项目合作方式(平台服务数据部署)、单位数量、培训人数、培训周期、交通距离等具体事项,会员单位必须在正式签约之前向总站明确培训计划
4.会员单位在培训之前,必须保障培训场地培训设备技术人员参加人员等各项筹备正常。如涉及数据部署项目,则需保障数据存储各类软硬件测试完全正常。
四.培训实效考核跟进
1.会员单位培训结束后需定期进行实效考核,以保证辖属用户应用功能熟练操作。选择自主培训的会员单位,有权要求指定授权培训机构或个人进行定期培训跟进。
2.网校总站会定期升级更新功能服务,更新后的相关操作视频素材则同时发布,会员单位可随时关注总站公告,如有任何功能操作或使用问题,及时咨询总站客服
五.培训申报预算监管
1.会员单位需依照培训申报流程填写申报表,提交代权人核定培训事项。会员单位既提交申报则表示完全认同并遵守履行本标准,代权人对申报结果有最终决策权
2.自主培训涉及奖品经费的,会员单位有责任对培训奖品经费进行专项监管,培训方应提供支出明细或奖品发放相关证明,会员单位有责任保障培训计划有效执行。
五.培训申报关联声明
1.会员单位对培训申报流程事项有任何问题,或培训计划需要总站相关技术支持,请直接联系区域代权人或总站客服中心(400 108 6858),投诉举报010-85768806。
2.本标准解释权归网校总站所有,总站有权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修正。本标准自2010年03月20日起正式颁布,并于2023年10月10日起修正发布,原标准同时废止。

全国中小学网校总站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